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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

太初听到这里,不由得谨慎的往后退了一步。

主要是眼前这个叔叔,长得真的丑拒。

对方穿着一身奇怪的灰扑扑的洞洞服,头发是红色的,脸上利齿横斜,长得特别的不好看,除此之外,他的手指甲很长,在缝隙里还隐约能看到一些诡异的红色和泥土,胸口上还挂着累累白骨,这个样子,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。

他好像很不讲究卫生。

太初更嫌弃的退后。

而马元眼看着小孩子往后退,也不由得有些紧张起来,他可是第一次看到浑身上下都长满了法宝的孩子,这孩子脖子上挂的葫芦形状的法宝,虽然他不清楚是什么,但是只看一眼就能察觉到里面充沛的灵气;就更不要说她手上的小剑了,虽然刻意收敛,但这等色泽,这等灵气,一看就知道也是先天至宝。

一个区区的小孩子,怎么会有这么多宝贝。

若是这些法宝都能给他,他岂不是发达了。

如马元这样在蓬莱仙岛里的散修多的数不胜数,身为妖修,他本身的修炼方法就是吞噬掉同族的修为。

浑身上下早不知道沾染了多少因果和妖命。

如今看到一个孩子,他第一反应可不是觉得对方可爱,而是这孩子真好吃啊。

在道门兴起之前的洪荒,修炼方法多种多样,大部分占据主流的方法主要是靠吞噬掉他人的血肉和法宝。

正如同龙凤一样,说直白点,大家彼此其实本身就在食物链上。

龙凤战败后那可是直接说吃就吃的,吃掉对方不只是可以得到对方血肉的滋养,更是可以得到境界上的提升。

他虽然打不过龙凤两族,但是趁着他们混战捡捡漏子,吃点龙凤的心肝也没什么问题。偶尔运气好还能找到这两族初出茅庐的游子,稍微一骗,脑后生出来的手就直接掏走了他们的心肝。

洪荒内外现如今最多的斗争方式就是如此。

要不天道没事儿闲的干非得追着龙凤整大劫干什么。

天道:难道我很闲吗?

鸿钧在建立道教传授众人修道的法门后,这些修士们才终于踏上了不再以互相吞噬作为提升境界的方法,天道希望天道有常,生灵有序,很显然,龙凤和巫妖这种提升力量的方法他不是很满意。

但是龙凤和妖族整体还是满意的。

毕竟这个方法很简单,而且不用动脑子。

这也是原始